昨日,记者从省人事厅了解到,我省下发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意见,根据规定,高等学校和义务教育学校的岗位都将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技能岗3类,其中普通小学的教师岗要占学校岗位总数的9成以上。
据了解,普通初中教师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5%,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5%。普通小学教师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90%,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0%。
高校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其中教师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5%。高等学校如承担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研究项目、课题,本单位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确须引进高层次人才或有其他确实所需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