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无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学生人格行为?有无向家长、学生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现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无拒收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或接受后收取择校费等现象?这是自治区教育厅、纠风办近期联合在全区城市(含县城)公办中小学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部分内容。
这次活动从规范教师行为、学校办学行为、招生行为、收费管理等方面,面向社会分级分类评议。其中包括:教师是否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有无按成绩给学生排座位现象?学校是否按规定不分“尖子班”、“重点班”?有无利用节假日和学生休息日组织上课或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用现象?公办高中是否按“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复读班是否按比例缩减并取消?
评议活动将通过暗访抽查、公开评议、问卷调查和评估考核四种方式进行,公开评议将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参加,以学生、家长为参与对象的问卷调查将占整个评议结果的60%。评议工作11月中旬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