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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教师可望“代转公”深圳将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2008-10-10 09:26:58 来源:

从本月开始,我市将开展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今年9月份,我省出台了《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要求2年内解决广东5万多名代课教师问题。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要采取录用、培训、转岗、辞退等措施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即2009至2010年,各地需拿出一定数量的编制,对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组织“代转公”招录考试,合格的录用为公办教师。市教育局预计,今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将会更加踊跃。

据悉,认定的范围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未认定教师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正式教师;已取得某一种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

要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还必须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普通话测试和补修“二学”报名时间从10月15日开始至20日结束。教师资格认定受理申报时间为2008年12月15至31日(节假日除外)。认定时间在2009年1月份完成。申请人要在当地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普通话测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补修以及进行体格检查等。

编辑:任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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