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人员、青少年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将接受重点教育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 李莉)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今日审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草案)》,我省确定每年8月为全省国防教育宣传月,领导人员、青少年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将接受重点教育。
宣传月期间,各级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办法(草案)》规定,国防教育基地应对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和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公益性博物馆、纪念馆等,逐步免费开放(文物建筑及遗址博物馆除外)。
领导人员、青少年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将接受重点教育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 李莉)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今日审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草案)》,我省确定每年8月为全省国防教育宣传月,领导人员、青少年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将接受重点教育。
宣传月期间,各级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办法(草案)》规定,国防教育基地应对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和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公益性博物馆、纪念馆等,逐步免费开放(文物建筑及遗址博物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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